日本动画产业商业运作的基本(三十一)

电影发行公司干什么

Business|阿迪个人专栏2018年2月2日 6时10分

第四部分 电影事业篇

第二章 电影发行公司干什么

电影事业的三个基本环节,制作、发行、上映。制作阶段就不再多扯了,来看跟商务直接关联的发行和上映阶段。其中又为什么说发行这个环节是核心呢,因为这是个门槛的问题,壁垒的问题。

上回把电影这种手摸不着带不回家的东西,换成了有实体的商品来打比方,说制作相当于生产、发行相当于批发、上映相当于零售。制作环节就相当于去生产商品,哪怕是新入行的,且不说质量怎么样、产量怎么样,至少不会彻底生产不出来。影视制作所需的技术,自从七十年代行业崩溃后,随着各种人才流通已经足够普及了。影视制作所需的资金,现在也已经诞生制作委员会体制了。上映环节就相当于一个个摆摊卖货的门店,这个门槛也不高,比生产还容易。电影院也是,个体户也能开。

发行环节才是壁垒高,那个批发市场本身要是不存在,产品也都永远流通不起来了。买方去哪里,卖方去哪里,两方数量都那么多。每个人都各自一个一个打交道,一个制片厂跟一个电影院逐个交涉,这辈子就耗过去了。那就需要有这么一个场地或平台,大家有集中的条件。可是凭什么这个平台有公信力,凭什么大家会自然地集中去那里,这样的条件可不是说想有就能简单诞生出来的了。

电影的发行业务,总的来说工作可以就分为三类,三个步骤。第一个是买电影,第二个是卖电影,第三个是宣传电影。命名词的“发行”,仅字面意思来说,形象所指的主要是第二个,卖电影这一步,叫作发行电影。说发行环节是整个电影行业商务活动的核心,那么发行环节之中对商务起作用的核心在哪里,在后两步。也就是说商业成果的差距,在于后两步怎么做。

这时需要顺序换一下来说,第三步放在第二步前面来说。核心一个是宣传电影,一个是与上映阶段的契合。所谓“卖电影”这一步的精髓,就体现在发行阶段和上映阶段,如何高度地结合。所以发行和上映这两个环节,我们一开始虽然会分开讲基本,但最终还是要结合起来说的。

一个最给力的发行商,就是能够让电影在上映阶段,也引发出最大的商业潜力和效果。反过来一个电影即使在上映阶段,被提供的待遇条件都很优越,如果发行商不给力,那也是烂泥扶不上墙。那样的话剩下唯一能依靠的,只能是来自制作阶段的潜力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好片得好票房。

好片得好票房这样听起来应该理所当然的现象,平心而论确实出现得少,这个不需要我多解释。且不论什么算好片,这个问题是吵不出结果来的。哪怕假设所有取得过高票房的电影,都定义为好片吧,这以外也还是有大量“好片”。意思就是说,这每一个卖座作品之外,都能存在一大排内容上有大量共通之处,商业成果却相去甚远的“牺牲品”,牺牲到观众甚至根本不知道存在。不过反正我们这里说的话题是商业行为,还是老话,扣准无论作品自身内容如何的情况下,影响商业能力的外部要素。


从第一步说起,买电影。有三个问题可以说,第一是从哪买,第二是买什么,第三是怎么买。

第一,从谁手里买。如果是没有原作的电影那还好说,但就算是有原作的电影,也不是从原作者手里买。在决定拍成电影时,也就意味着原作者把这个作品的,电影化的权利卖出去了,然后电影化权利的持有者才能制作电影。

卖出去的当然不是作品本身,只是权利的一部分。电影化权利以外的部分,那是另外的事,任何人想交涉的话也行,再来好好分清楚慢慢谈。从电影行业的视角来说,跟原作者打的交道,全部都会在制作环节中了,后面发行环节和上映环节就已经没关系了。

所以发行公司从电影化权利的持有者手里买,那么谁是电影化权利的持有者。这个还要分时间阶段来说,上回已经说过电影的制作事业者的变迁,这回就好理解了。七十年代以前,电影公司普遍自己制作、自己发行的时代,那也就是自己从自己手里买,走个形式。不过从记账的角度来说还是要记清楚的,发行部门从制作部门手里买,以后公司整体公事公办制报表的时候再内部抵消就是了。七十年代后,那就是发行公司从各种制片厂手里买。再到现在制作委员会体制已经普及化,当然一般就是从制作委员会手上买。

第二,买的是什么。同样的,买的也不是这个电影本身,买的是权利。是发行公司,就买把这个电影发行到电影院去上映的权利,也只是这个电影的权利的一部分。那还有这以外的权利,比如以后把这个电影拿到电视上去播的权利,拿去制成影像软件也就是俗称的碟片来卖的权利。那照样是另外的事,照样是分开清楚,一个个来谈的。

第三,怎么买,注意了这里最关键的问题就来了。虽然自古以来俗称是“买电影”,但这个业务的本质已经逐渐发生变化了,越来越不是“买”了。为什么呢,最形象地说,既然是电影发行公司从制作方手上买电影,那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发行公司要付钱对不对。可是实际上现在一般是,发行公司不但在“买”的时候不用当场付钱,而且以后还要收钱。比如收发行手续费,这个以后说票房收入的分成结构时,还要再来详细说。

描述为“买电影”,这个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七十年代以前日本影视界的黄金时期时就这么说,另一方面是国外尤其是美帝也有这么说,所以现在也自然是延续下来的俗称了。七十年代以前的日本影视界黄金时期,虽然大型电影公司自己制作电影然后自己发行电影很普遍,但毕竟是整个行业的黄金时代嘛。电影的制作事业者照样多如牛毛,那就是需要发行的电影卖给电影公司。

现在的日本电影行业,发行公司进行业务时依然还符合“买电影”这个本质的,剩下的大体上是跟进口电影打交道的情况比较多。而且也不是一个一个电影这样买,是成批性质的。比如环球影业和派拉蒙制作的电影,在日本上映时,一律由东宝东和及其子公司东和影视发行,东宝东和把这个权利买下来了。

为什么现在日本本土的电影市场,电影发行方从制作方手里“买下”的业务本质变了,因为市场环境和分成结构变了。与其说是“买”电影,现在这个业务的本质应该描述为“签约”,签完了这个电影的发行方就订好了。合同里要说好很多事,当然了官话套话少不了,而重点的事呢比如约定了发行手续费的费率。但当场的资金流动并不是必须存在的,这是要等到以后上映结束了,票房收入的总额确定了,再来着手执行的部分。

从发行方的角度来说,这叫作谁牛逼谁说话。以前是发行方从制作方手上买,去找制作方说这个电影让我来发行吧,现在一般来说立场已经不是这样的性质了。而是,制作方委托发行方,请帮我们发行这个电影吧。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的,那一波日本影视业界的大崩溃中,不是裁撤的裁撤、破产的破产嘛。所以能活下来,而且还活到现在的,那一个个都是真的牛逼企业。人家硬气,电影行业的核心在发行阶段,然后这个阶段的业务只有他们来干。制作方你说你不爽了,不要这个了,换一家来发行,可以呀,反正牛逼的总共就那么几家。

所以这个本质在于,现在的日本电影业界的情况是有垄断的,虽然不是独家寡头垄断。为什么可以形成垄断,其实这里有一条,日本电影市场和美帝电影市场最大的差别。在美帝,是不允许同一家企业或集团,同时具备发行和上映两种机能的,而日本没有禁止。

发行环节和上映环节,是电影行业直接跟商务挂钩的两个,上面也刚说过了,精髓在于发行阶段和上映阶段高度地结合。在日本。可以允许同一家企业同时经营发行和上映,那可不就是牛逼的越来越牛逼嘛,然后形成垄断局面。何况七十年代初还来了一拨大清洗,撑不住的都挂掉了淘汰了。套用另一种角度的真理说法,那大概叫天下不容分裂,统一是历史大势。

从制作方的角度来说,要真的是符合“买电影”的本质,发行方当场就付了钱然后才把权利拿走,那也不好。因为这就相当于买断了,发行方已经付了钱,然后拿去发行到电影院里上映。票房收入无论是多是少,反正都跟制作方已经没关系了。这样一来制作方也同样容易懈怠,反正能拿到的钱已经定了,可能亏本的风险或许避免,同时赚得盆满钵满的可能性也丢掉了。如果普及了制作委员会体制的今天还是这样,那各种企业也就不会来特地参加电影的制作委员会了,不会专门从债券市场跑来股票市场玩了。

封面: 《夏目友人帐 陆》

© 阿迪 / Anitama

日本动画产业商业运作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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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8人造人167号发表于 2018-07-19[引用]

评论区大佬们的讨论,受益匪浅。

作者辛苦,我想请教一个与本期内容无甚关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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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观察,以动画圆盘销量为例(同理还有电视节目收视率和电影票房),观众对于商业指标的关注并不是因为关心制作方的收支情况,更不是因为对背后的商业体系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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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倾向于把商业成绩当成作品质量的一个衡量指标,基于这样一个潜在假定:①“作品卖得好”←②“大众买得多”←③“大众喜欢”←④“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⑤“作品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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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逻辑问题很大,口碑不一定能转化成销量(③→②),“喜不喜欢”和“好不好看”是两回事(④→③),大众是否具备足够鉴赏力也非常值得怀疑(⑤→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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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通网的背景下,网络环境和电影市场迅速扩大,带来可预见的大众鉴赏水平跳水现象;当大众发声评论时,原本基于作品的鉴赏,自然地转变成(如上所示,充满错觉的)商业指标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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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觉得作者这个系列的意义之一,就是把作品的商业和艺术区分开,让凯撒的归给凯撒,上帝的还给上帝,谈作品质量就莫谈销量,谈艺术水准莫问商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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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作者怎么看待这件事,具体来说,商业成绩和艺术水准的关系?

#1人造人86号[引用]

1

关系啊,当然还是有的,只是没有特别之处。就是说,打另一个比方,社会科学基本上是没有单一逻辑链的,就像“你为什么是这样的人”这种话题。可以说因为我长大的这地方有个什么习俗,因为小时候某次我妈跟我说过个什么话,因为以前某天学校里有过一件什么事。每一个都是对结果产生影响的要素,但每一个也都很微小,没有特别之处。商业成绩也是最终结果,好不好看也只是这其中一个要素,而且还不是主要的。平时观众不懂其他要素,只有这一个要素方便说话,所以这个要素的影响力被放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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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理论说这个话题,彻底分开、谈一边莫谈另一边,这也不至于。不过这个系列的确要分开讲,你说的是对的,因为矫枉有过正的需要。我是同意不人气作品中会有自己喜欢看的,但找片看时也还是有留意高收视率高票房作品的,因为这的确提供一个参数,只不过不是唯一。就像招聘限定学历这事,名声不好,说低学历也有异才所以不公平,但是高学历人群确实人才的概率高,所以优中选优的动机形成这种现状,完全是合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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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理解观众这种普遍的思维惯性了,虽然知道是有问题的,但理解就够了,没有特别会感到很不爽啊想批判啊之类的感情,大概已经快变成上帝视角了。因为这的确是自然发展形成的状态,我是相信劣币驱逐良币是一种普遍真理的,因为有问题/不正确/不完整所以才是大众才是世俗,真的高手和真的傻子看着是差不多的,就像正态分布曲线的两端,而当中的峰值才是大众。尤其是用来当吹片和黑片的论据,我自己也都干过,都是从那一步走过来的。只是从这个具体话题上来说,我关注的长期系列作品多,更大的动机是求知未来趋势,其中过去成绩是手段之一,所以研究成这一步了。不过到这程度同时我也就无人可交流了,写文的同时也是我邂逅可以交流的人的一种途径。

#3人造人60号[引用]

2

#7人造人86号发表于 2018-02-07[引用]

忘了说,期待本文后续,辛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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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造人86号发表于 2018-02-07[引用]

多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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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体上理解和认同你对商业和艺术关系的看法,以及“唯销量论”得以形成的合理性,毕竟受制于无可奈何的大数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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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观赏者个人而言,不论是律己还是待人,我还是希望能往正态的正极前行。下滑实在太过轻易,也太对不起我们生而为人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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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说几句自己的情况,借此解释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执着。可能会跑题更远,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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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我对商业要素在艺术创作中的影响的理解是依然矛盾的:一方面,在日本商业动画的背景下,没有脱离商业的艺术,每一个项目和设计都很可能隐含着商业要素;另一方面,商业要素在创作中绝不会占据主要地位,作品仍然是作者辛劳和创造力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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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样一种“作家群”现象:总有一群创作者,用同一套创作语言,不断地创作出手法、旨趣、美感相近又有所变化的一系列作品,比如“Gainax的伙伴们”(庵野党——今石党——?),比如“出走的东映演出家们”(佐藤——几原——五十岚——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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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你的概念,这是一条创作的“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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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nax的预算管理和欠债经历大名鼎鼎,像东映这样如此青睐多开和一人原画的会社也是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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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每当试图深挖作品魅力和作品间关联的时候,总会跑出声势颇大又无甚道理的“商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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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里只是为了省钱”“这一话工期不足”“这部作品太过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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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都知道,与其去问“捏爆渚薰的64秒静止帧是不是为了省钱?”不如追问“庵野为何要通过如此极端的手法来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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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直白的答案,可能在阻碍我们的理解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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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坚持认为要区分商业和艺术,把凯撒和上帝揪出来,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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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每当我们想看清一个,总会被另一个挡住,到头来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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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造人116号发表于 2018-02-06[引用]

研究到这种地步迪哥已经是高处不胜寒了2333

现在是发行公司直接与制作委员会交易吗?制作委员会背后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制片人那种项目所有者的角色啊

#2人造人177号[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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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造人60号发表于 2018-02-05[引用]

制作委员会的成员都可以派制片人,其中可能有相对领头的,那他们自己看着办,一般是按出资比率排。发行公司派的具体作品负责人跟制作委员会派的具体作品负责人打交道,制片人即是属于所谓的制作委员会派的具体作品负责人了。不是制作委员会背后有制片人,而是制片人背后有制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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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造人60号发表于 2018-02-05[引用]

关系啊,当然还是有的,只是没有特别之处。就是说,打另一个比方,社会科学基本上是没有单一逻辑链的,就像“你为什么是这样的人”这种话题。可以说因为我长大的这地方有个什么习俗,因为小时候某次我妈跟我说过个什么话,因为以前某天学校里有过一件什么事。每一个都是对结果产生影响的要素,但每一个也都很微小,没有特别之处。商业成绩也是最终结果,好不好看也只是这其中一个要素,而且还不是主要的。平时观众不懂其他要素,只有这一个要素方便说话,所以这个要素的影响力被放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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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理论说这个话题,彻底分开、谈一边莫谈另一边,这也不至于。不过这个系列的确要分开讲,你说的是对的,因为矫枉有过正的需要。我是同意不人气作品中会有自己喜欢看的,但找片看时也还是有留意高收视率高票房作品的,因为这的确提供一个参数,只不过不是唯一。就像招聘限定学历这事,名声不好,说低学历也有异才所以不公平,但是高学历人群确实人才的概率高,所以优中选优的动机形成这种现状,完全是合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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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理解观众这种普遍的思维惯性了,虽然知道是有问题的,但理解就够了,没有特别会感到很不爽啊想批判啊之类的感情,大概已经快变成上帝视角了。因为这的确是自然发展形成的状态,我是相信劣币驱逐良币是一种普遍真理的,因为有问题/不正确/不完整所以才是大众才是世俗,真的高手和真的傻子看着是差不多的,就像正态分布曲线的两端,而当中的峰值才是大众。尤其是用来当吹片和黑片的论据,我自己也都干过,都是从那一步走过来的。只是从这个具体话题上来说,我关注的长期系列作品多,更大的动机是求知未来趋势,其中过去成绩是手段之一,所以研究成这一步了。不过到这程度同时我也就无人可交流了,写文的同时也是我邂逅可以交流的人的一种途径。

#2人造人177号发表于 2018-02-02[引用]

现在是发行公司直接与制作委员会交易吗?制作委员会背后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制片人那种项目所有者的角色啊

#1人造人86号发表于 2018-02-02[引用]

作者辛苦,我想请教一个与本期内容无甚关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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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观察,以动画圆盘销量为例(同理还有电视节目收视率和电影票房),观众对于商业指标的关注并不是因为关心制作方的收支情况,更不是因为对背后的商业体系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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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倾向于把商业成绩当成作品质量的一个衡量指标,基于这样一个潜在假定:①“作品卖得好”←②“大众买得多”←③“大众喜欢”←④“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⑤“作品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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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逻辑问题很大,口碑不一定能转化成销量(③→②),“喜不喜欢”和“好不好看”是两回事(④→③),大众是否具备足够鉴赏力也非常值得怀疑(⑤→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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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通网的背景下,网络环境和电影市场迅速扩大,带来可预见的大众鉴赏水平跳水现象;当大众发声评论时,原本基于作品的鉴赏,自然地转变成(如上所示,充满错觉的)商业指标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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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觉得作者这个系列的意义之一,就是把作品的商业和艺术区分开,让凯撒的归给凯撒,上帝的还给上帝,谈作品质量就莫谈销量,谈艺术水准莫问商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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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作者怎么看待这件事,具体来说,商业成绩和艺术水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