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UM公司针对奥特曼系列商品化权诉圆谷案”原告已撤诉

关于中国(玩具)诉讼的告知

PR|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3月20日 20时00分

【告知函】“UM公司针对奥特曼系列商品化权诉圆谷案”原告已撤诉

此前,梅彦株式会社(UM Corporation)(以下简称“UM公司”)针对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简称“圆谷公司”)于2011年在中国公映的电影《宇宙英雄之超银河传说》中登场的人物形象的商品化事宜,以圆谷公司及中国当地玩具销售公司为被告,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停止商品化和赔偿损失的诉讼, 原告已于3月13日撤回本诉讼 (裁定书编号:(2016)粤0106民初5892号),特此告知。(详细告知书内容请见图)。

对于这件已历时3年有余的诉讼,UM公司在即将判决之际自行撤回所有起诉,无疑显露了其对诉讼结果的不自信,很有可能是因为认识到自身胜诉可能性已极低而做出的无奈举措。虽然我方很遗憾此次无法通过“判决”的形式来获得对我们正当权益的肯定。但 由于UM公司的撤诉,上述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的商品化今后可能再也不会受到阻碍。

无论是泰国法院还是美国法院,均已判定“76年文件”系伪造。 作为奥特曼中国大陆地区版权总代理的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今后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坚决打击在中国发生的未经许可在电影作品中擅自使用或以其他形式侵害“正版奥特曼系列品牌”权利的行为。

感谢各位奥迷及所有相关人员及企业对我们“正版”的支持,相信胜利最终会属于正义的一方。

2019年3月20日
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封面: 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Anitama

评论
#7人造人81号发表于 2019-03-22[引用]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烂糊你大佬都垮了,很快到你了

#6人造人113号发表于 2019-03-21[引用]

正义可能迟到

#5人造人25号发表于 2019-03-21[引用]

bia叽bia叽(拍手庆祝

#4人造人92号发表于 2019-03-21[引用]

邪不压正!

#3人造人88号发表于 2019-03-20[引用]

滋磁!!!

#1人造人143号发表于 2019-03-20[引用]

胜利最终属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