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的起点和作品的终点

Anitama新声

Voice|谢枫华2018年2月11日 21时00分

漫画家川島よしお分享了这么一个故事:

M 君,你说自己放不下成为漫画家的梦想来到东京,说要“靠四格漫画迅速出道,再好好画长篇”,又说“要从色情同人里寻找希望”,到头来,你还是没能画自己真正想画的奇幻漫画,在 40 岁时回到乡下老家了。

这个故事激发了不少回响,许多人都说,自己身边也有这样的一个“M”君在。

猎奇漫画家氏贺 Y 太就说,有一个人,明明就没画过什么像样的漫画,却因为在网上和漫画家牵上线的机会多了,就产生了自己也能成为漫画家的错觉,放下豪言壮志说自己在成人漫画界能成为中坚级,结果就算带着稿子上出版社也一直吃闭门羹,始终一无所成,如今成了某极端派活动家的基层走狗。

另外一些网友也认为这样的人“是有多小看漫画”“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尊心异常地高”。

川岛自己也感叹,所谓创作,是从“郁于中而泄于外”开始的。所以这些没有想要抒发的冲动、只是为了成为作家而创作的人,根本连创作的起跑线都没走上过。

https://twitter.com/lafoliee/status/961537520319082496

日本政府宣布,根据新的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TPP),小说和音乐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将会延长 20 年,从原先的“作者死后 50 年”改为“作者死后 70 年”。

http://www.yomiuri.co.jp/economy/20180209-OYT1T50031.html

根据日本现有的著作权法,作者离世 50 年后,其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不再受著作权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如推理小说家江户川乱步在 1965 年辞世,50 年后的 2015 年,其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有许多公司打着“纪念活动”的名号,大张旗鼓地出版新装图书、制作改编作品。若是在 2015 年之前,他们想要制作这些作品,就要得到著作权拥有者——一般来说,是作者的后人——的授权才行了。

这般看来,著作权保护期的延长,可以给作家的后人带来更多恩惠,作家们应该对此欢欣鼓舞才对?恰恰相反,有不少靠版税吃饭的作家,都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这一做法的反对。

金融作家藤泽数希、物理学家菊池诚、科普作家松浦晋也、小说家田中芳树、轻小说作家笹本佑一等人,纷纷在推特上指出,光是现行的 50 年,他们都觉得太长。著作权保护期,有个二三十年就足够了。

松浦晋也说,没有人能不受前人作品影响写出一部著作,然而撞大运成功了的作品,到自己死后 70 年却还在给后人生财,这真是太荒唐了。

https://twitter.com/ShinyaMatsuura/status/962463979867025408

笹本佑一则认为,如此之长的著作权保护期,只会让作品无人问津、被人忘却、随作者一起死去。

https://twitter.com/sasamotoU1/status/962553465430949888

田中芳树的秘书安达裕章说,现在的 50 年保护期,都导致有许多作品因为找不到继承了著作权的人是谁,而难以再版、改编。如果延长到 70 年,那重新发掘过去作品的门槛岂不是更高了。

另一方面,也有“青空文库”等有志之士创建的电子图书馆,将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严加校对,制作精良的电子书,供所有读者免费获取。安达认为,这种可以免费读到过去名作的电子图书馆,会成为新一代读者接触小说的入口。但是延长著作权保护期,也会给这些电子图书馆带来障碍。

(实际上,电子图书馆的好处不止于此。青空文库的创始人富田伦生曾经在十多年前一场类似的辩论中提出过,电子书的形式,可以方便视力残疾人听书、放大字体以便弱视者阅读、还能成为制作盲文书籍的基础档案。在青空文库设立之初、正版电子书比较稀少的年代,这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支持这一决定的作家。这让安达感到匪夷所思。如果是想要回报支持自己创作的家人,他倒也能理解,但是死后 50 年已经足够了吧?等自己死了 70 年,那已经是比孙子更往下的子孙了吧。难道是觉得“我留个著作权给你们,你们要好好给我扫墓上香啊”?

安达笑称,一个人如果有自信到觉得自己的作品在自己死后 70 年里都能继续带来利益,那从某种含义上也是了不得了。在他看来,政府与其关心作家的曾孙玄孙,还不如加大打击盗版网站的力度,让作家活着的时候能多赚一点。

https://twitter.com/adachi_hiro

封面: 《漫画家和助手》

© 谢枫华 / Anitama

文章标签漫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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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4人造人46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谢老师辛苦了,周日还在写新声

#13人造人119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所以乱步奇谭这部动画才在2015年上吗

毕竟作品发表之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4人造人60号[引用]

1

#12人造人119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署名权是永久不可变的

#11人造人126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谢老师,周末还在加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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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造人127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财产权不是自己的了,署名权之类的人身权还是自己的

就算规定70年,作者生前应该能主动放弃的吧?

#8人造人187号[引用]

1

#9人造人127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英美是可以放弃著作权的,日本的话不清楚了

#8人造人187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就算规定70年,作者生前应该能主动放弃的吧?

#7人造人160号发表于 2018-02-12[引用]

作家都太不容易了

#6人造人155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说得好啊,与其关心作家死后,不如让他们活着的时候过的好些......

#5人造人148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著作权制度延长到七十年……莫名想到了这个新闻:http://www.acgdoge.net/archives/24412

#4人造人60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毕竟作品发表之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3人造人61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没想到谢老师在周末也加班写新声,给了周末上班的我一丝慰藉

#2人造人7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米老鼠法案”,回来赞我

#1人造人11号发表于 2018-02-11[引用]

也是作家去世后能作品还能持续盈利20年的都已经是名作了